随着大家购买能力的提升以及交通工具的普及,交通事故的发生越来越频繁。在现实生活中,如果交通事故的结果比较轻微,没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的特别情况,且当事人愿意达成一致的和解意见的,可以签订交通事故和解书。交通事故和解书怎么写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带您了解相关知识。

一、交通事故和解书怎么写

交通事故和解书

甲 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方式等)

乙 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方式等)

交通事故基本事实及双方责任:(事实情况及法律依据)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双方达成的和解事宜与赔偿金额)

本协议所涉及的赔偿是一次性终结赔偿。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名按印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存一份。

甲方:

乙方:

XX年XX月XX日

二、可和解的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所以,并非所有的交通事故都可以自行协商和解。

三、和解的注意事项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