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保险专票可以抵扣吗?

:不可以。

意外伤害保险不属于增值税抵扣范围,且是用于消费者个人的,即使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企业也是不可以抵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国家规定的一些特殊行业外(如:建筑行业、矿下作业、高空作业、危险化工品生产等),其他行业购买商业意外险不予税前列支。

综上所述,企业为高危作业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或个人意外伤害险,以及为因公出差的职工按次投保的航空意外险,可以税前扣除。但为其他职工购买的意外伤害险、意外医疗险及意外门诊险,不能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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