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权一般是行为人给予代理人的权利,在一定期间内,代理人可以代表行为人进行法律活动。表见代理是一种特殊的代理行为,行为人往往没有代理权。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有很多。那么什么是表见代理,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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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表见代理,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天津臻恒律师事务所裘敬娴律师解答:

  1、须行为人无代理权成立表见代理的第一要件是行为人无代理权。所说无代理权是指实施代理行为时无代理权或者对于所实施的代理行为无代理权。

  2、须有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这是成立表见代理的客观要件。这一要件是以行为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存在某种事实上或者法律上的联系为基础的。这种联系是否存在或者是否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应依一般交易情况而定。

  3、须相对人为善意且无过失这是表见代理成立的主观要件,即相对人不知行为人所为的行为系无权代理行为。如果相对人出于恶意,即明知他人为无权代理,仍与其实施民事行为,就失去了法律保护的必要,故表见代理不能成立。

  4、须行为人与相对人之间的民事行为具备民事行为的有效要件表见代理发生有权代理的法律效力,因此,表见代理应具备民事行为成立的有效要件,即不得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等。如果不具备民事行为的有效要件,则不成立表见代理。

  天津臻恒律师事务所裘敬娴律师解析:

  根据表见代理的概念和立法规定,可知表见代理应具备以下构成条件:

  1、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了代理行为。

  2、相对人在客观上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

  3、相对人主观上是善意的且无过错。

  4、无权代理人与相对人之间的民事行为具备成立要件。

  表见代理依法产生有权代理的法律效力,即无权代理人与相对人之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于被代理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被代理人与相对人之间产生、变更或消灭相应的法律关系。表见代理是指代理人虽然没有代理权,但是表面上、客观上具有使无过失的相对人相信他为有权代理人的正当理由的情况,且相对人主观上为善意且无过失,因而可以向被代理人主张代理的效力。

裘敬娴律师毕业于天津理工大学,现任天津臻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擅长民、商事案件,办理了众多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合同及房产等涉及经济的纠纷类案件。以丰富理论与司法实践相结合,得到众多当事人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