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3月15日

是国际消费者权益

趁着这个特殊的日子

想和大家一起聊一聊

消费者权益日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是每年的3月15日,是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消费者权益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的保护消费者权益。2022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是“共促消费公平”。

消费者权益日的来源

1962年3月15日,美国总统约翰·肯尼迪在国会上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这四项权利,以后逐渐为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公认,并作为最基本的工作目标。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立了“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节日设立的目的是为了扩大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消费者组织的合作和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维权的方式

消费者的权益在受到损害时,可以通过协商和解、投诉调解、申诉、仲裁以及诉讼等五种方式来捍卫自己的合法利益。必要时,还可以通过你所在地区的专业律师来帮助你维权。

消费者权益法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3年10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