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职务犯罪,就是国有机关、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的工作人员,利用自己手里的权力侵害公共利益的行为。职务犯罪是属于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一类罪名,那么这个职务犯罪有哪些类型呢?四川蜀国律师事务所吉芳延律师解析。
一、企业单位职务犯罪类型
修订后的刑法规定,检察机关管辖53中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划分为三大类:
贪污贿赂犯罪(第八章);渎职罪(第九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
贪污贿赂犯罪,在我国刑法中第八章中用了十五个条文,规定了十二个罪名(394—396)包括:1、贪污罪 2、挪用公款罪 3、受贿罪 4、单位受贿罪5、行贿罪 6、对单位行贿罪 7、介绍贿赂罪 8、单位行贿罪 9、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10、隐瞒境外存款罪 11、私分国有资产罪 12、私分罚没财物罪。
渎职罪在我国刑法第九章中用了二十三条规定了34个罪名。
包括:1、滥用职权 2、玩忽职守 3、枉法追诉裁判罪 4、私放在押人员罪 5、国家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被骗罪等。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有七个: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罪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搜查罪 3、刑讯逼供罪 4、暴力取证罪 5、虐待被监管人罪 6、报复陷害罪7、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破坏选举罪。
吉芳延律师补充:
二、职务犯罪的特征
职务犯罪在构成上有两个基本特征:
第一是主体的特定性。即职务犯罪的主体只能是行使公共权力、管理公共事务、运用公共物品、提供公共服务的国家公职人员。
第二是行为的渎职性。职务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行为都违背了一定的职责要求。
三、公司内部如何预防非公有制企业职务犯罪
对单位,建立严密的制度对于保护干部、保护人才是非常重要的。健全制度。靠制度管理,而不仅仅靠人管理,严密、健全的制度能使工作人员按章办事,防止工作疏漏;二是加强管理,制度需要执行,需要人来执行;三是强化教育,营造公平竞争的企业文化氛围。对个人,一定要遵守规则,不可有贪欲之心。
吉芳延律师,法学本科学历,西南财大在读研究生,四川蜀国律师事务所(原谦美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中西部经济发展战略研究中心、国际商务及重大项目战略规划及风险管控委员会特聘专家,一带一路与中国西部投资项目风险评估专家组成员,四川省人大常委特聘研究员,四川法学会卫生与入口法学研究会理事。现担任多家政府及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与公司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