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出资组织员工旅游,需要将旅游费用平均分摊计入员工的月工资里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在税务稽查时,稽查人员给出的依据是财税〔2004〕1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免费旅游方式提供对营销人员个人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第八条 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第十条 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让员工免费旅游属于”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因此应当按规定缴纳个税.
另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免费旅游方式提供对营销人员个人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11号)规定,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人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全额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其中,对企业雇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与当期的工资、薪金合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旅游服务费怎么入账做分录?要交个税吗?怎么操作不用交税?
1、员工旅游 计入管理费用旅游费 贷银行 需要并入工资缴纳个税
2、不想缴纳个税 做外面招待客户旅游 招待费
职工旅游费如何分摊交个税?大家可参考财税〔2004〕1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免费旅游方式提供对营销人员个人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更多相关资讯,敬请关注会计实务大全网的更新!
以上内容便是关于职工旅游费如何分摊交个税的会计实务处理,包括职工旅游费如何分摊交个税中涉及到的怎么做账,会计分录如何填写,会计人员怎么进行账务处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