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记录证明是指经公安机关确认、未发现申请人有犯罪记录在案的文书。而无犯罪记录证明公证则指将该证明通过公证程序进行公证。

在具体的办理程序上,先申请办理公证,还是先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并没有固定的先后顺序,各地要求不一。但一般需要公证的,由公证部门出具《补充证明材料通知书》,在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时送交公安机关。

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公证,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第一,在申请人的身份上,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为无犯罪记录人员,除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认有罪的人员外,其他人员均为无犯罪记录人员。这里的有罪人员具体指违反刑法、并经法院审判、依法定罪处罚的人员。另一方面,这也意味着,具有行政违法、民事违法等违法记录的人员也可以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公证。

第二,在申请事由上,必须具有正当、合法事由才能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具体包括:因办理出入境事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关于资质、资格注册或执业,就业、升学、服现役等以无犯罪记录为前提的;从事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重大公共利益等特定工作或活动要求无犯罪记录的。

第三,在申请地点上,申请公证的机构和出具无犯罪记录的公安机关一般在同一地区,能够出具从出生以来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机构只能是居民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对于非本地区户籍居民的,当地公安机关可以出具仅证明其在该地区居住期间内的无犯罪记录,这类无犯罪记录只能证明申请人一个时间段在某个地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因此,使用范围较小、效力较弱。

第四,在申请程序上,各地办理程序、方式、要求不一,在办理之前可以先向当地公证机构、公安机关、派出所或其他机构致电咨询,或者在公安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搜索相应办事指南,公安机关一般会公告办理部门及地址、受理时间、申办方式等信息。一般而言,目前最主要的办理方式有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在程序上也是先填写相关申请表、提交证明材料等。

第五,在申请材料上,各地在材料的要求上也大同小异,申请无犯罪记录的材料因户籍所在地、需求不同,提交的材料也不同:本省户籍人员的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可办理从出生以来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非本省户籍的暂住人员提供身份证、居住证或暂住证明办理在某省居住期间的无犯罪证明;在校国内学生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或学籍证明办理在某省就读期间的无犯罪证明;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出入境有效证件、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办理在某省居住期间的无犯罪证明;外国人提供现持有护照、申请无犯罪记录时段使用的外国护照信息资料、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办理在某省居住时期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因单位职位需求而办理的,需要提交单位介绍信。

办理公证时,所需材料则相对简单,需要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需要提供申请人、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另外一并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文件。

第六,在申请时间上,公安机关在受理无犯罪证明记录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便应办结。能当场出具的,应当场出具。因申请人曾被司法机关采取过刑事强制措施,不能排除有犯罪记录嫌疑,需要进行调查核实情况的,可延长至15个工作日。需向异地司法机关核查的,核查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而办理公证的时间则更短,材料充分、文件较短的情况下,当日也可出具公证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