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授权委托书的公证

有人问什么是公证。种种原因本人或个人不能现场办理相关事宜,委托他人办理,这种情况必须由当事人出示一个书面文书即个人授权委托书。如何证明不能现场办理,这就需要一个中间大家即公众都能认可的环节即公证。公即正直无私、为大家利益、共同的、大家承认的、国家、社会、大众的解释。证即为证明、证实。

关于公证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全国设立中国公证协会,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地方公证协会。中国公证协会和地方公证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中国公证协会章程由会员代表大会制定,报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参见公证法)

个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经过公证。这话这么说确实有点绝对,但在现实业务中涉及文书签字类,个人授权委托书的确需要公证,如果能辨真伪的个人授权委托书文书签字也不可小试锋利,这是一种自我保护意识,自我者公与私兼而有之,自为个人,我为公私。

当事人如果身在国外,个人授权委托书公证机构为外国的本国的大使馆。公证书需要在国外使用,使用国内要求先认证的,应当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或者外交部授权的机构和有关国家驻中华人民共和国使(领)馆认证(参见《公证法》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