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同时办理啦!
1次申请即可办理5项业务
完成失业保险金申领,视同已进行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发放至失业人员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还可以享受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职工医保费和大额医保费、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等多项待遇。
失业人员无需前往社保经办机构,网上申领更便捷。
具体如何办理?
指南来了!
01
【办理条件】
1、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无失业保险欠费。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失业前所在单位已办理社保停保。
3、持有武汉市二代以上社会保障卡。
02
【办理途径】
1、手机微信办理:打开“武汉人社”微信公众号,点击“惠民服务”→“办事服务”→“其他业务·失业保险金申领”,按照提示完整、真实、准确填写信息,完成申领手续。
2、手机支付宝办理:登录手机支付宝(需已进行实名认证),搜索“武汉人社”→选择“武汉人社”→“其他业务·失业保险金申领”,按照提示完整、真实、准确填写信息,完成申领手续。
申领结果可点击“基本查询·失业保险待遇”查询。如申领填报信息有误,请持本人身份证到失业保险参保关系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信息变更。
【温馨提示】
1.申领成功的次月,失业保险金发放至失业人员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请到社保卡金融账户所属银行办理账户激活手续(如已激活,无需再办理),无武汉市社会保障卡人员需提供汉口银行或工商银行账号。
2.为确保成功代缴职工医保费和大额医保费,参保人应无医保欠费;若有多个医保账户的,请先到参保关系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账户合并;在开始领取失业保险金首月,不要以灵活就业身份申报当月医保缴费。
3.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如果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重新就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情形,应及时告知社保经办机构停发失业保险金及相关待遇,否则将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