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接到国外的形式发票如何入账?是否需要到税务部门登记备案?
【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号)文件的规定: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记账核算的凭证.
因此,贵公司取得境外凭证可以列支,但税务机关审查时需要由贵单位提供确认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记账核算的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三十三条规定:
“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记账核算的凭证”。
所以,境内企业从中国境外取得的形式发票可以作为记账依据,税务机关有疑义时,应当提供相关确认证明。
小微企业取得境外INVOICE如何入账?上文小编介绍了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就能作为记账核算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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