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省级统筹模式下,工伤保险政策不断完善,待遇不断提高。下面带大家一起回顾一下2021年工伤保险有哪些新政策、新变化、新举措。

1、8类特定人员可以单独参加工伤保险

根据广东省人社厅等有关部门出台的政策,从2021年4月1日起,超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实习学生、新业态从业人员等8类人群可由所在从业单位(组织)自愿为其单项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

参保人在工作途中不慎发生意外时,由伤害时所在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被认定为工伤后,按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

2、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方面有新变化

从2021年5月1日实施全省统一的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目录和最高支付限额,各地辅助器具配置目录增加到省统一的112项。同时探索开展辅助器具项目租赁服务,制定了辅助器具租赁目录及支付标准。

3、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管理有新举措

为解决群众关心的工伤医疗就医和医疗机构关注的工伤医疗服务提供等问题,省有关部门制定了管理办法。

从2021年6月1日起实施,明确工伤医疗服务管理模式、明确协议机构的申请与确定、规范协议机构的工伤医疗服务行为、提升工伤职工就医管理服务、构建闭环式协议机构监管体系。

4、工伤保险待遇不断提升

从2021年1月1日起,广东省统一调整工伤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发放标准,这三项工伤保险长期待遇标准平均增幅分别约8.0%、9.6%、8.0%,平均调整额度位居全国前列。

5、推行“不见面”办理

目前,有工伤保险个人基本信息变更、工伤异地居住(就医)备案等14项工伤保险业务可通过省政务服务平台以及省人社厅网上服务平台等途径实现网办。

随着工伤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工伤保险覆盖面也不断提高,为劳动者提供更全面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