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般人来说,法院传票是一种非常陌生的法律文书。很多人甚至一辈子都没进过法院,甚至都没见过法院传票的样子。但如果有一天你被他人起诉,收到法院传票应该怎么办呢?可以不出庭吗?如果不出庭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呢?

法院传票是什么?

法院传票是人民法院依法签发的,要求被传唤人按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出庭参加诉讼活动或进行其他诉讼行为的书面文件。法院传票应载明受传唤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地址,传唤的事由,到案的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事项。法院送达传票的方式有很多种,包括直接送达、留置送达、电子送达、委托及邮寄送达以及公告送达。

法院传票应按以下方式送达

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辨别传票真假的方法

辨别传票真假的方法很简单,打电话给发出传票的人民法院,询问案件承办的法官或书记员,并核实案件相关信息真假。

收到传票可以不去出庭吗?

对于被告而言,收到传票而不去应诉,相当于放弃了答辩、质证、举证以及辩论的权利,法院一般将会如期开庭审理,对于没有应诉的被告,会依法缺席判决。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有可能会承担对其不利的诉讼后果。另外,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温律说法:

收到法院的传票,不要想着躲起来或者玩失踪,这样的行为可能会导致法院直接依法缺席判决或者对你进行拘传。收到法院传票不要慌,做好积极应诉的准备,如果实在不想去开庭,也可以委托律师去帮你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