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乙方承租甲方在 村

栋 号房屋,达成以下条款:

一、甲方同意将 村 栋 号 平方米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须交租房保证金 元,承租期满如数退还,不计利息。承租期间,乙方不得拖欠租金,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二、租赁期限为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三、租赁期内,第一年租价 元/年;第二年 元/年;第三年 元/年。

四、乙方自主经营,不得对环境有污染,不得影响邻居和他人的正常经营活动和正常生活,自行办理相关证照,按月缴纳水、电、垃圾等费用。

五、乙方不得将承租房私下转让,若须转让他人,必须通过甲方变更租赁合同,否则造成一切经济纠纷、经济损失以及其他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需要对该承租房进行装潢的,必须在装潢前书面将装潢方案告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再行施工,在装潢过程中,不得破坏和改动房屋结构,不得违反消防有关规定和要求。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装潢费用,承租期满退还房屋时,乙方对固定而不能移动的部分装潢不得损坏和拆除,甲方不承担在何的装潢费用,若乙方故意损坏或拆除,乙方要承担相关损失。

七、租赁期间内,乙方为该房屋的实际管理人,该房屋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都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八、租赁期间,乙方要合法、诚信经营;维护市场信誉和形象;时刻注意防火防盗;讲究卫生、实行门前三包,保持周边环境卫生整洁,乙方在租赁经营期间所发生的违规、违法等行为,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一方违约,将赔偿另一方违约金元。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