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一项与时俱进的制度。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并不是仅仅包括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2022年,除了退休职工的基本养老金要实现18连涨以外,职工去世以后的待遇也会实现提升。

职工去世的待遇有哪些?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去世以后,其家属可以领取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余额、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抚恤金,这三部分待遇。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是每月缴费以后按照每月缴费基数的8%记入个人账户的积累,每年还会计算利息。这实际上,相当于个人给自己储蓄的养老积蓄。《社会保险法》规定是可以继承的,而且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抚恤金,过去的时候是由各省市自行制定的标准,各个地方差异很大。从2021年9月开始,人社部制定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开始在全国执行,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计发办法实现了全国统一。

丧葬补助金,是两个月的参保人所在省份去世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这种做法体现了人人平等的待遇理念。

一次性抚恤金,是根据缴费年限,可以领取9~24个月的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这部分待遇有利于引导长缴多得的积极性。不过,一次性抚恤金待遇会根据个人领取养老金的时间,每领取养老金一年,减发一个月的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21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7412元,比上年度增长8.2%。各个省份的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也会维持差不多的速度增长,相应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新标准肯定也会同比例速度增长。

遗属困难补助会取消吗?

实际上,在很多省份过去的遗属待遇包括四大类内容。比如说山东省就包括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救济金、供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

供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最初可以追溯到1951年的《劳动保险条例》,主要是针对依靠职工或退休人员供养的亲属。后来随着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一些地方作为老政策坚持了下来。

山东省的供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是根据不同生活水平的地区分为三个档次430元、480元和530元。上海市是570元。有关经费的承担也非常复杂,山东省如果是在职职工的供养亲属是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是退休职工的供养亲属由社保基金承担。

实际上,这样的生活补助标准相对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都有些低了,如果说生活困难可以申请低保。因此,国家在进一步完善有关遗属待遇政策以后,并没有再提起供养亲属的生活困难补助。

不过,为了保持政策的一贯性,保障有关人员的利益,对于2021年9月1日新遗属待遇标准实施以前,已经按规定享受供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人群,可以按照原规定一直享受到丧失条件。但是对于9月1日以后出现的新遗属,就没有相应的补助待遇了。如果生活困难的话,还是建议申请低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