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方案:
【请参考以下步骤操作】
1、KIS主控台,依次打开【财务会计】-【实际成本】-【分配标准设置】双击【其他共耗费用分配标准设置】,进入【其他共耗费用分配标准设置】界面;
2、在【其他共耗费用分配标准设置】界面,设置“要素费用”-“工资费用”的【分配标准】为按“实际完工产量”。
注意:“其他共耗费用分配标准设置”,可以按“部门”设置,也可以“统一设置”,并且只有两个分配标准“实际完工产量”,“完工工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