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一般情况下,成本应以实际发生额予以确认,如果将要发生的成本能够确实可靠地估计并计量的话,也可以在当月按估计值入账,譬如月末,在发票未到,货物已到的情况下,应该暂估相关原材料或物资暂时入帐,待下月初应将此分录按暂估金额红字冲回。待发票到达后按实际发票列明金额处理。
例:11月13日购进A材料一批,验收入库数量10T,至月末结账时发票仍未到,货款未付。12月10日收到A材料发票,并支付价款120000.00元。
1.11月30日 借:原材料–A材料 117000元
贷:应付帐款 117000元(暂估值,根据上月购进同类材料价确认)
2.12月1日 借:原材料–A材料 – ××元
贷:应付帐款 – ××元
3.12月10日 借:原材料–A材料 120000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0400
贷:银行存款 140400元
成本暂估入账会计分录小编已经介绍完了,如果你还有其它疑问,或者是你想学习其它内容,都可以在线咨询我们老会计答疑,不管是什么问题,我们都会为你解决!
以上内容便是关于成本暂估入账会计分录的会计实务处理,包括成本暂估入账会计分录中涉及到的怎么做账,会计分录如何填写,会计人员怎么进行账务处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