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及当地政策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基础上,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结成长期、全面的战略伙伴关系,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合作前提

1.甲方具备有效的房产中介运营资质、商品房代售、代理相关的运营资质和证书,并保证有效性。

2.乙方具备个体工商户执照,具备独立咨询、推广、信息传递等业务服务能力。

3.甲方向乙方提供经营业务范围内需获得咨询、推广、信息获取等需求事项。乙方依托个人能力及技术水平,为甲方就上述服务事项提供资源及业务办理。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所服务事项均以双方合作形式完成,乙方所履行的合作方式均不形成与甲方的劳务或劳动用工关系。乙方服务合作行为依托个体工商户法律进行保障,就合作的最终成果独立享有收益,并独立承担风险。

4.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房产信息及由乙方获得提供给甲方的房产信息、客户信息进行违法宣传和操作。

5.乙方必须保证通过从甲方获得的业务信息及相关资源进行保密,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6.乙方不从事有害于甲方公司名誉和房屋业主利益的行为。

7.乙方不得随意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

(二)合作期限与费用

1.甲乙双方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为合作期。

2.通过乙方的服务,甲方完成对房屋信息的出租/出售后及其他有效服务事项的办理完毕后,将甲方有效获得的交易佣金的 %支付给乙方。

3.甲乙双方每月15日前进行一次服务费用结算。

4.其它服务项目费用收费标准将另行说明。

(三)责任与义务

1. 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房产出租/出售信息并能够结合乙方自有资源对上述信息进行有效整合。在甲方提供的业务平台中促成甲方完成与客户间的最终成交。

2. 乙方积极配合甲方进行房产出租/出售过程中正常的宣传和中介服务工作。

3. 乙方不得干涉甲方对看房人员或租赁/买方额外收取的费用。

4. 甲乙双方必须尊重合作方信息的保密权,未经合作方同意,另一方不得使用任何信息。

5. 鉴于本协议甲乙双方为合作关系而并非劳务及劳动合同关系,甲方不对乙方另行作出工作时间、制度规范方面的要求。但甲、乙双方为完成合作事项,均自愿同意每日定期组织会议就合作事项办理情况及完成情况进行交流,甲方也有义务就己方业务边界及需求向乙方进行详细说明。甲方对最新行业动态、市场情况向乙方进行有效指导,以便于乙方能够更好完整服务事项,达到双方共赢。

6. 甲方有义务在乙方提供服务事项后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乙方服务合作款项。

7. 乙方在合作过程中,因个人原因导致甲方收益减少及第三方违约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协议解除及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同意在合作期内,因不可抗力或客户主观意愿导致房屋买卖、租赁事项未能成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甲、乙任何一方如有违反协议上述各条款规定,除了按协议有关条款履行以外,守约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给守约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乙方违反协议约定妨碍甲方正常买卖、租赁房屋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4、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违背诚实信用,有隐瞒重要事实和陈述虚假的行为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以本合同约定的单次服务的两倍作为赔偿给付甲方,甲方并可随时接触本合作协议。

七、附则

1、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协议及规定严格执行。

2、甲乙双方就履行协议发生纠纷时,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审理。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在此之前所签订的一切协议如与本协议有矛盾之处,均以本协议为准。之后所签订的补充协议及相关具体合作模式均不能与本协议合作原则进行抵触。

4、甲乙双方的合作方式对乙方具有排他性,乙方在履行本合作协议的同时,不得对本协议服务事项与其他合作伙伴进行合作。

5、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擅自终止协议,另一方将保留对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6、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7、本协议期满时,双方应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合作。

8、双方的合作关系是互利互惠的。

八、补充约定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