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办案期限(2022.02.20)

办案机关

项目

适用范围

期限

法律依据

公安检察

传唤拘传

普通

12小时

刑诉法第119条

特别重大、复杂案件

24小时

拘留后逮捕前办案期限不超过37天

办案机关

项目

适用范围

期限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

拘留后提请批捕

一般犯罪嫌疑人

一般情况

3日

刑诉法第91条

特殊情况

延长1-4日

流窜、结伙、多次作案的

延长至30日

检察机关

批准逮捕

已拘留的,检察院作出批准、不批准决定

7日

刑诉规则第297、290、291条

未被拘留的检察院作出批准,不批准决定

一般情况

15日

重大、复杂案件

20日

公安复议

公安机关对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要求复议

7日

公安复核

公安机关对经复议后仍不批捕的提请复核

15日

检察机关

自侦批捕

普通

14日

刑诉法第167条

特殊

15-17日

检察机关

先行拘留

普通

10日

刑诉法第170条

特殊

11-14日

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2-7个月

办案机关

项目

适用范围

期限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

侦查取证

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羁押期限

2个月

刑诉法第156条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

延长1个月

四类案件: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延长2个月

刑诉法第158号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158条规定的期限不能侦查终结的

再延长2个月

刑诉法第159号

侦查时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重新计算查明计算

刑诉法第160号

因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案件,由最高检报批延期审理

——

刑诉法第157号

审查起诉期限10天-6. 5个月

办案机关

项目

适用范围

期限

法律依据

检察机关

审查起诉

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

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

10-15日

刑诉法第172条

一般案件

1个月

重大、复杂的案件

延长15日

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

重新计算

公安机关

补充侦查

第1次补充侦查

1个月

刑诉法第175条

检察机关

审查起诉

第1次补充侦查后移送检察院

一般情况

1个月

延长情况

15日

公安机关

补充侦查

第2次补充侦查

1个月

检察机关

审查起诉

第2次补充侦查后移送检察院

一般情况

1个月

延长情况

15日

不起诉案件相关期限

办案机关

项目

适用范围

期限

法律依据

检察机关

被不起诉人申诉(相对不起诉)

负责捕诉的部门进行复查

7日后提出

刑诉规则第385条

负责控告申诉检察的部门审查,并作出决定;认为可能存在错误的,移送负责捕诉的部门进行复查

7日后提出

被害人申诉

上一级人民检察院负责捕诉的部门进行复查

7日内提出

刑诉规则第381条

负责控告申诉检察的部门审查,并作出决定;认为可能存在错误的,移送负责捕诉的部门进行复查

7日后提出

刑诉规则第382条

公安、监察机关复议

公安机关、监察机关对不起诉的决定要求复议

30日

刑诉规则第379条

公安复核

公安机关对经复议后仍不起诉的提请复核

30日

刑诉规则第380条

办理不起诉申诉

一般情况

3个月

刑诉规则第386条

案件复杂的

6个月

一审法定审理期限10日-6个月

办案机关

项目

适用范围

期限

法律依据

人民法院

一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

20日至1.5个月

刑诉法第220条

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

10-15日

刑诉法第225条

审理自诉案件

被告人被羁押的

2-3个月

刑诉法第212条

被告人未被羁押的

6个月

审理公诉案件

一般情况

2个月

刑诉法第204、205、208条

至迟

3个月

可能判处死刑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刑诉法第158条规定的4类案件: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延长3个月

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法院收到案件之日

重新计算

检察机关

补充侦查

人民法院退回检察机关补充侦查的公诉案件

1个月

人民法院

一审

检察院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的案件

重新计算

最高院

延长

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每次延长1-3个月

刑诉法解释第210条

当事人及检察机关

上诉抗诉

上诉、抗诉案件

不服判决

10日

刑诉法第230条

不服裁定

5日

二审法庭审理期限2-4个月

办案机关

项目

适用范围

期限

法律依据

一审法院

移送

收到上诉状后移送

3日

刑诉法第231条

二审检察

阅卷

检察院接到通知后阅卷(不计入审限)

1个月

刑诉法第235条

上一级法院

二审

一般情况

2个月

刑诉法第243条

可能判处死刑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刑诉法第158条规定的4类案件: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延长2个月

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每次延长1-3个月

最高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院决定

死刑复核和发回重审阶段羁押期限

办案机关

项目

适用范围

期限

法律依据

最高院

死刑复核

死刑复核

无期限限制

高院

发回重审

原判决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

发回一次

刑诉法第236条

违反公开审判规定

无次数限制

刑诉法238条

违反回避制度

剥夺或限制当事人法定诉权,可能影响公正审判

审判组织组成不合法

其他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

高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发回重审)

无次数限制

刑诉法第247条

最高院不核准死刑的(可以发回重审或予以改判)

刑诉法第250条

国家赔偿案件办理期限2个月,赔偿监督案件办理期限3-5个月

办案机关

项目

适用范围

期限

法律依据

公检法

国家赔偿

赔偿义务机关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二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收到申请之日2个月内

国家赔偿法第23条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

10日

检察机关

赔偿监督案件

应当在立案后三个月以内审查办结,并依法提出重新审查意见,属于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二个月

3-5个月

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工作规定第37条

不计入审限/办案期限

办案机关

项目

适用范围

期限

法律依据

办案法院

中止审理

被告人患严重疾病无法出席

中止审理

刑诉法第206条

被告人脱逃

自诉人患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代理人

不能抗拒原因

办案机关

不入期限

对被告人作精神病鉴定

不入期限

刑诉法第149条

办案单位移送卷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