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犯罪概说由犯罪分类和犯罪构成组成。犯罪分类,这个比较简单,没必要再重复。犯罪构成由两大要件构成,客观不法要件和责任要件。要件下由各要素组成。客观上犯错(客观不法要件)并且能够承担责任(责任要件)。构成要件的要素,总共约十来个,这些要素可以根据各种标准可以进行各种分类,但要素还是这些要素,分类主要是角度看待问题。

犯罪构成要件要素,近几年考得比较多的。所以重点理解。

要素分类1: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所有构成要件要素基本上都是客观的,客观的就是说看得见摸得着的可测量的,比如行为、结果、因果关系、身份等方面。主观构成的要件要素,比较少,都在脑袋里面,比如故意、过失、目的、动机等。

要素分类2: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这个是重中之重,考试中考了大量此类。记述的要件要素是比较明确的,大家判断起来没有争议,是一种生活术语,比如说人。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就是法律术语、专业术语,它等于客观事实加价值判断。判断起来有争议的,这就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比如说,猥亵儿童犯罪的猥亵,这种用语,大家判断起来就会得出不一样的结果。最终价值判断结果是由法官、司法人员来确定。这些价值判断,都是需要很多经验的总结。比如,对入户抢劫罪中的户的认识,可能大家认知各种各样,但最终确定后,都能够符合主流价值观(法官和司法人员就责任重大,一般在听取律师们和称述后,作出合理的结果)。所以其经常出现争议,但最终争议结果,由法官确定。

要素分类3:积极的构成要件要素、消极的构成要件要素。我认为犯罪的所有要素都是积极的(出罪理念)。消极的要构成要件要素不构成犯罪或最轻的。

要素分类4:共同的要件要素、非共同的构成要件要素。共同的是指所有犯罪都具备的,比如行为、主体、罪过;非共同要素指的是有的犯罪需要,有的犯罪不需要,比如身份、特定目的。

要素分类5:成文的要件要素、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成文就是写在刑法上面的,明确的。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指的是,尽管没写在刑法里,但是也是必须滴。比如非法占有财产为目的,这样的罪太多,但没必要每个刑法罪名里都要表达出来,但这都是必须的,也是大家无异议的。刑法罪名为什么不写出现,一是大家都认可,比如非法占有他们财物的目的等此类犯罪,可以防止法律字太冗余;二是没法穷尽所有情况,没法写,比如不作为犯的作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