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人: 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应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其拥有安全产权的位于 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编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人民币 元,¥: 元的价格出售给乙方。
二、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屋如有未缴纳的一切税费由甲方负担,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产生的契税由乙方负担。
三、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产权纠纷以致影响到乙方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赔偿乙方的损失。
四、甲方在将房屋交付乙方时将水、电等费用结清。如有拖欠由甲方负责,如有剩余由乙方按剩余金额支付给甲方。
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在买受方实际接受该房屋之日起,出卖方协助买受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限期内,到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过户手续。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式一份。
出卖人:(甲方签字盖章)
买受方:(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以上协议只供参考 ,本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