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上造谣,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近日,网络上流传着一则韦东奕仅仅用一晚上就搞定了困扰六名博士团队四个月难题的传闻。传言是以一个聊天截屏的形式出现的,一个科技公司建立仿真模型来模拟一项产品的性能,但是六名博士组成的团队始终不能攻破,而当其中一名博士求助韦东奕时,仅仅一晚上便将问题解决。

事后,北大助理教授韦东奕在接受南风窗采访时表示,这些传闻的确没有这回事,对于哈佛大学主动邀请韦东奕的传闻,韦东奕也当场揭穿“是假的”。

在网络上造谣,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我国《刑法》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我国《刑法》中并没有规定“编造谣言罪”,而是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来规制。《网络诽谤解释》第1条将谣言定义为捏造事实或者“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后者实际上就是指部分虚假的事实。所以“谣言”是等同于“虚假信息”的。

本次事件中,因为网上流传的虚假信息并没有造成严重的社会公共秩序混乱,所以始作俑者不会构成犯罪,但可能要承担行政处罚。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如果恶意散布一些未经证实的信息,企图博取流量,终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