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按下列方法步骤操作:
1、登陆KIS旗舰版主控台后,依次单击【系统设置】→【系统设置】→【总账】,双击【系统参数】;
2、勾选【总账】页签下的【启用往来业务核销】,单击【确定】;
3、依次单击【财务会计】→【总账】→【往来】,双击【往来对账单】;
4、在弹出的【过滤条件】界面设置对应的会计科目后,选择【未核销】选项,单击【确定】;
5、选中明细数据单击【确认坏账】,录入坏账信息后即可生成确认坏账的凭证并自动核销。
如何在总账系统进行坏账收回业务?
概述:总账系统如果要处理坏账收回业务,则需要将之前坏账收回凭证先反核销后,在往来对账单界面选择坏账记录再次确认坏账即可。
请按下列方法步骤操作:
1、登陆KIS旗舰版主控台后,依次单击【财务会计】→【总账】→【往来】,双击【核销管理】;
2、进入核销日志界面后,双击之前确认坏账生成的核销记录,单击【反核销】;
3、返回KIS旗舰版主控台后,依次单击【财务会计】→【总账】→【往来】,双击【往来对账单】;
4、进入往来对账单界面即可显示之前确认坏账生成的记录,选中该记录单击【确认坏账】,即可生成坏账收回凭证,在核销管理中可以查看核销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