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至13日,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在石家庄进行《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立法调研。调研采取座谈会形式,听取并讨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立法建议。河北省及北京、黑龙江、陕西、新疆等16个省区市司法厅(局)有关人员参加调研。河北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厅长贾文雅参加调研活动并致辞,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一级巡视员方军主持座谈会并讲话。

图为会议现场。王彤宇摄

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履行政府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主要方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点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核心,也是促进高质量发展的保障。

近年来,河北省始终把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河北的重要一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积极构建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体系,行政执法行为不断规范,监督体系日臻完善,执法水平明显提升,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第三方评估结果显示,河北省2020年度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规范程度”的评分为75.23,较2018年同期水平提高了11.59分;社会公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从2015年的44.42%上升至2020年的78.76%,年均增幅达5.7个百分点,再创历史新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