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税所得额是一个常见的概念,但却也是一个容易混淆的概念,乍一看,非常熟悉,再仔细一想,会发现可能不是你以为的那样,你是不是也有这样的体验呢?
我们都知道对于收入而言,不是所有的都要缴税,而对于需要缴纳税款的那一部分就是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规定:
对于个人所得税中工资这个项目来说,应纳税所得额就是扣除各项最新规定的扣除标准之后的所得,扣除项目有子女教育经费、赡养老人的费用等。
个人所得税中劳务报酬这一项目的应纳税所得额就是每一次的劳动所得。
偶然所得以每一次获得的收入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所得税中其他的项目都以此类推。
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1.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其中,扣除项目包括工资、薪金支出、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保险费、公益性捐赠支出、利息费用、汇兑损失等。
2.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案例分析
甲公司2018年总收入为50万元,不征税收入为10万元,免税收入为5万元,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2万元,计算甲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50-10-5-2=33万元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33*25%=8.25万元
问:应纳税额与应纳税所得额是一回事吗?
答:当然不是,应纳税所得额是指需要纳税的一部分的收入,应纳税额是由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税率得到的,它们有着本质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