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的区别很多,故意伤害一般会针对特定的被害人,处罚直接施害者,而寻衅滋事不限于直接施害者,参与者也可能被追究责任;故意伤害定罪需要被害人达到轻伤以上危害后果,寻衅滋事罪不一定达到轻伤;故意伤害罪法定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寻衅滋事罪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具体案件中,如果行为特征很像,区分此罪和彼罪对于判决结果有很大影响。

故意伤害罪从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行为人追求希望并放任这种伤害结果。寻衅滋事罪主观方面是故意,行为人故意破坏公共场所秩序等,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危害行为。在矛盾中对于被害人有过错或者是事出有因的伤害行为,行为人打架以伤害对方身体健康为目的,教训和惩罚特定人,不是为了寻求逞强好胜等行为来破坏社会秩序的,司法实践中应当按照故意伤害定性。

寻衅滋事行为属于故意挑衅他人,行为人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毁坏财物、破坏公共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寻衅滋事的地点属于公共场所也是该罪的一个特征。

故意伤害罪的行为地点没有特定的环境要求,故意伤害的行为可能偶发事件或者狭路相逢发生在公共场所,也可能在他人的生活场所、办公场所等,主观上没有对公共秩序破坏的想法,客观上对公共秩序的影响有限。我国刑法对两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明显区别。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