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小李, 身份证号: 35010119960102030522
申请事项:
依据天福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的(2021)天01民终5566号、天北市人民法院确定的(2020)天0103民初1516号民事判决书的还款义务,申请人小李已经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案号为2021天0103执5293号。现依法申请将被执行人小金名下保全的房产信息予以评估、拍卖。房产信息如下:
1. 小金,单独所有,房产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某某地址,权证号绍市国用2018第1031号。
2. 小金,单独所有,房产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某某地址,权证号浙(2016)绍兴市柯桥区不动产权第0012345号.
被执行人未依法履行生效判决的还款义务,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请予以帮助。
此致
天北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 小李
2021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