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偶尔也能看到子女不赡养父母的现象。所以,我们今天想来和大家聊这样一个法律问题:子女不赡养父母,是否会丧失对父母遗产的继承权?这个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

我们先来看一下民法典对于这个问题是如何规定的。

《民法典》1125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根据该条款的第(三)项,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将丧失对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而法律上的遗弃,就是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抚养或者扶养义务的人,不履行其赡养、抚养或者扶养义务的行为。

因此,儿子作为对父母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如果不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则构成对父母的遗弃。根据民法典的上述规定,儿子将丧失对父母遗产的继承权。将来儿子对父母的遗产主张继承权时,其他继承人可以拒绝其继承遗产的要求。

所以,我们在此也告诫广大子女,赡养父母是作为儿女本来就应尽的义务,如果子女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不但会丧失对父母遗产的继承权。

更为严重的是,如果子女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遗弃父母,严重者将涉嫌遗弃罪,将会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