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并且按照《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的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作为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可以“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因此,制定行政法规是宪法赋予国务院的一项重要职权,也是国务院推进改革开放,组织经济建设,实现国家管理职能的重要手段。
行政法规的具体名称有条例、规定和办法:
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作比较全面、系统的规定,称“条例”;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作部分的规定,称“规定”;对某一项行政工作作比较具体的规定,称“办法”。
它们之间的区别是:在范围上,条例、规定适用于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办法仅用于某一项行政工作;在内容上,条例比较全面、系统,规定则集中于某个部分,办法比条例、规定要具体得多;在名称使用上,条例仅用于法规,规定和办法在规章中也常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