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今有甲方就承担施工的***水利及环保设施建设项目和****污水处理厂总包项目分包给乙方承接部分施工项目,双方本着公平、自愿、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分包事宜明确以下事项并达成初步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分包项目名称:

1、***水利及环保设施建设项目钢结构、水电及消防工程安装部分项目;

2、****污水处理厂设备、工艺管道及水电、消防工程部分项目。

二、工程造价:根据图纸及中标造价计价依据计算,并下浮,下浮比率由甲乙方根据中标预算确定,并经双方共同认可,乙方配合甲方履行相应内部投标程序。

三、分包内容:由甲方根据建设方施工范围经综合评估以后,根据乙方施工能力确定工程分包范围,鉴于上述两项工程刚进场,工程尚未正式开工,待年后甲乙双方根据施工进度,考察过现场后,确定分包工程施工范围,分包工程造价不低于6000万元。

四、工期:乙方必须满足甲方制定的施工工期,不得影响甲方工程工期的总体计划。

五、质量:合格并确保通过验收,根据建设方要求争取创优。

六、工程安全:乙方必须按施工规范及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精心组织施工,所有因乙方不当施工造成的安全经济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七、工程款支付:甲乙双方签订正式合同时,根据建设方总包合同确定。

八、工程保证金:本工程乙方不支付保证金。

九、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二O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