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会不满自己的名字,有想更改名字的想法。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是可以更改姓名的,下面宸轩律师给大家来讲讲更改名字需要哪些手续?需要多少钱?

更改名字需要哪些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因此,公民申请变更姓名,需持下列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

  2、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

  3、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在校学生的,应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无单位的需由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证明,然后由户籍所在地责任区民警在证明上签署意见,派出所主管所长同意后打印变更更正表(16岁以下人员变更名字,不需打印变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长审批后直接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报分局户办大厅审核批准。

个人改名字需要多少钱?

  符合条件免费办理

  ①改姓的要求:改姓主要发生在随父姓还是随母姓的更改,以及收养关系变更或者是涉外婚姻,再或者就是父母离婚或者再婚的情况,这样是允许改姓的。

  ②改名字的要求:改名字的条件范围,小孩子的乳名改为学名的,还有就是名字当中有不常见的冷僻字的,还有就是名字出现歧义甚至是容易让人误解甚至是带有不良含义的。

  ③不可改名字的:正在进行民事纠纷、收监服刑、在校的大中专学生,还有就是个人的信用记录有严重不良记录的。还有就是之前变更过出生日日期以及身份证号码变更的,是不允许改名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