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责任,通常是指在侵权人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基于公平考虑依法由其向受害人承担的适当的补偿责任。

补偿责任的特点主要有:

一是,补偿责任主要是一种公平责任,其不同于赔偿责任。赔偿责任一般适用于过错责任和严格责任,补偿责任则是在人没有过错的情况下,通常依据法律的特别规定,根据公平原则由受益人或者加害人对受害者进行适当补偿。

二是,补偿责任的责任范围是有限制的,凡是法律规定应当承担补偿责任的,受害人不能要求责任人承担全部损害赔偿责任,而要根据行为人受益状况和经济状况来考虑,而不是根据过错来考虑。而赔偿责任则应当坚持完全赔偿原则,行为人应当填补受害人的全部损害。

三是,在补偿责任中,往往缺乏具体、确定的标准,需要由法官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法官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需要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责任人的受益状况等多种因素来斟酌具体额度。

观点来源于:王利明法学教科书《侵权责任法》2016年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2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