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答案:对不起,这种情况很难会判处缓刑的。主要依据就在于2018年以来构建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接下来我们详细说明一下。#法海说法#

2018年刑事诉讼法进行了又一次的修订,此次修订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新增设了一项制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根据该制度以及相关的配套法律法规,检察院在确定量刑建议的时候,一般情况下需要明确需要提出确定刑的量刑建议,而非幅度刑的量刑建议,与此同时,还要明确是否适用缓刑。

而与此同时法院一般情况下都要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只有极个别情况下才不采纳。

一、检察院应当在量刑建议中明确提出是否适用缓刑。

在2019年10月份两高三部出台的《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第33条中明确规定,对于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检察院应当就是否适用缓刑提出量刑建议。办理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检察院一般应当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

在一个多月之前的2021年12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了《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开展量刑建议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第1条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

二、法院一般情况下需要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包含是否适用缓刑的建议。

这规定在《刑事诉讼法》第201条之中,其中明确规定,对于认罪认罚的案件,法院除特殊情况外,均应采纳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这些特殊情况主要是指以下5种情况:

  • (一)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 (二)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
  • (三)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
  • (四)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
  • (五)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

而如果在审理过程中,法院认为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明显不恰当,则需要向检察院提出建议调整量刑建议。只有检察院仍然不调整,或者在调整后量刑建议仍然不当的,法院才可以改变检察院的量刑建议。

因此,如果检察院给你确定的两年的量刑建议,那么最终法院基本上也是会这么判的,基本上不会改判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