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

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主要包括因侵权人实施的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等行为造成的生态遭到损害或者其他社会公共利益遭受损害或者有重大损害危险行为的案件。1、污染环境类。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等类型。2、破坏资源类。主要指通过破坏士地资源、矿产资源、林业资源、草原资源等致使生态遭受破坏的案件类型。

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是指对生态环境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对污染环境的事实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案件。主要包括因为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造成的污染环境案件类型。

食品药品安全领域

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主要是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

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主要是对食品药品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在对食品、药品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等进行监督管理过程中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案件。

英烈权益保护领域

依法提起英烈权益保护公益诉讼,更大的意义在于推动英烈权益依法保护力的形成,助力英烈权益保护“铜墙铁壁”的构建,从而在全社会营造依法捍卫英烈权益、传承和弘扬英烈精神的良好风尚。英烈保护法规定:“检察机关依法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国有财产领域

国有财产保护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主要指对国有财产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受到侵害的案件。国有财产包括国家所有的各种财产、物资、债权和其他权益。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主要是指国有土地供应、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征收、出让土地使用监管等环节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履行职权或者不作为,造成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