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对于未成年人的规定,与之前的法律相比也有不同,今天小编就列举其中一些与大家一起学习。

未成年人的网络“打赏”行为是否有效?“打赏”款项可否追回?

随着网络的发展,电子产品的使用越来越普及,很多孩子在很小的时候就会使用手机上的各种APP,在没有辨识的情况下受到网络诱导做出一些行为,比如网络“打赏”。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年龄降低

《民法典》中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未成年人作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除此以外的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也有例外,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未成年遭受性侵的诉讼时效

每每看到未成年人遭受性侵的新闻,内心都感到非常痛心。未成年人处于弱势,由于无性权利意识或者性权利意识有限遭受性侵害后可能因心智不成熟害怕或羞于告知其法定代理人,且由于性侵害的隐蔽性,其法定代理人可能不能及时发现侵害事实,十分不利于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

一般侵权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从知道或应当知道遭受侵害时起三年,而《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是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弥补当前诉讼时效在未成年人保护上的不足,有助于受害人成年后排除意识及行为能力障碍,充分行使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