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有一位朋友提问,说我爸被人打了,双侧鼻骨骨折,做了伤情鉴定,想要赔偿金就必须做伤残鉴定对吗?我们从这一个提问说起,分析一下这种情况下如何去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先说一说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有什么异同点。伤情鉴定从专业方面来说应该叫损伤程度鉴定,一般来说在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打架斗殴中会存在伤情鉴定的问题,伤情鉴定结果出具之后,可能会面临治安责任或者刑事责任,所以呢,伤情鉴定侧重的是刑事责任或者治安责任的问题,并不直接涉及到赔偿问题。而伤残等级鉴定存在于人身损害中,比如交通事故,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般的人身损害等伤残鉴定主要侧重于民事赔偿,分为一级到十级,一级最重,十级最轻。所以呢,伤情鉴定之后没法直接解决赔偿的问题,那么在以后赔偿纠纷处理的过程中,很有可能涉及到伤残等级的鉴定。

第二,那么,是不是说双侧鼻骨骨折,做完伤情鉴定之后,赔偿必须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呢?不是的。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伤情鉴定之后,如果达到了轻伤,比如本案中双侧鼻骨骨折,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双侧鼻骨骨折可以评定为轻伤二级,当然轻伤

二级的评定不能单纯靠结果来认定,还要区分双侧鼻骨骨折与本次外伤的因果关系、伤病关系,综合确定最终的伤情级别。轻伤二级确定之后,符合刑法规定的故意伤害条件,那么打人者需要负刑事责任,但是呢,轻伤害是可以进行和解,通过双方的和解达成和解协议取得。伤者的谅解之后,只要赔偿到位,那么可以免除打人者的刑事责任。在实践中,大量的类似案件都是通过和解来处理的。当然,也有一些伤者认为打人者情节恶劣,不接受赔偿,或者说提出的赔偿数额双方无法协商一致,那么该案件就要走到刑事案件中,如果到达刑事案件中,那么如果需要赔偿,那么就面临伤残等级鉴定的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