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可以进行交易吗?

安置房是政府为公共利益进行征收公民的房屋及土地,为了安置被拆迁住户所建的房屋。安置房是政府为被拆迁人建造的,因此属于私人财产,但其是否可以进行买卖,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认定:

(1)安置房的土地性质。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国有土地的,可以自由买卖;如果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的,安置房只能在本村村民的范围内进行流转。

(2)是否具有相应证件。即使安置房依土地性质可以进行买卖,也要看安置房是否具有“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建设工程施工证》。具有以上几个证件才具有合法交易的前提。

(3)是否处于不能进行买卖的法定期限内。有一类安置房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能进行买卖,即因市政工程征拆而建造的商品房或者为被征收人配置的中低价商品房。这类房屋虽属于个人所有,但是法律规定了一定期限禁止交易。还有一类安置房是动拆迁公司进行安置或者其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商品房,这类安置房,法律未设定禁止买卖的法律期限,可以自由交易。

安置房是否可以进行买卖要根据以上几个方面综合考虑,缺乏任何一个要件都无法购买,即使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也会承受巨大的交易风险。在此,希望有购买安置房想法的朋友们能谨慎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