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年X月X日下午,XXX(身份证号:XXXXX住址:XXXXX)在工地上进行覆盖土工布作业时,突发意外情况受伤,当天下午送往XXXXX人民医院进行住院治疗,经院方诊断,1、XXX;2、XXXX。经多日住院治疗后复查,现已康复出院。
为妥善解决XXX受伤事宜,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经双方协商同意,项目部向XXXXXXX一次性支付全部费用XXXX元人民币(大写:XXXXX),(到账卡号:XXXXXXX)上述赔偿款包括但不限于伤残赔偿金、误工费、治疗费、交通费用、出院后的护理费、营养费等。
二、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就XXXX工伤补偿有关事宜所做出的一次性最终处理意见,并承诺放弃再提起仲裁及民事诉讼的权力。甲乙双方就XXX工伤补偿事宜已做全部处理,互相之间不存在任何经济补偿未结事宜。乙方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三、乙方承诺不再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就工伤有关事宜向甲方要求任何费用或任何责任。
XXXX年XX月X日星期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