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在存货核算中反结账处理进行反结账的操作

【操作步骤】

    登录主控台,依次单击【供应链】→【存货核算】→【反结账处理】,双击【反结账】。

【说明】

    反结账的前提条件有以下:

   1、没有当期审核的计划价调价单;

   2、反结账时,以前期间的外购入库单在当期自动生成的暂估冲回凭证需要删除;

   3、当期的外购入库单生成的暂估凭证可以不删除;

   4、反结账之前建议先对钩稽的单据进行反钩稽,相关的凭证也对应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