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在存货核算中反结账处理进行反结账的操作。
【操作步骤】
登录主控台,依次单击【供应链】→【存货核算】→【反结账处理】,双击【反结账】。
【说明】
反结账的前提条件有以下:
1、没有当期审核的计划价调价单;
2、反结账时,以前期间的外购入库单在当期自动生成的暂估冲回凭证需要删除;
3、当期的外购入库单生成的暂估凭证可以不删除;
4、反结账之前建议先对钩稽的单据进行反钩稽,相关的凭证也对应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