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编制监理规划的要求:
1.监理规划的基本构成应当力争统一;
2.监理规划应当具有针对性,指导性,可操作性;
3.监理规划要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专业监理工程师参与;
4.监理规划的编制应把握工程项目脉搏;
5.监理规划应有利于工程监理合同的实施;
6.监理规划的表达方式应当标准化、格式化;
7.监理规划的编制应充分考虑时效性;
8.监理规划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监理规划的内容:
1.工程概况;
2.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目标;
3.监理的工作依据;
4.监理组织形式、监理人的配备和进退场计划、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5.监理工作制度;
6.工程质量控制;
7.工程造价控制;
8.工程进度控制
9.安全生产管理的建立工作
10.合同和信息管理
11.组织协调
12.监理工作设施
监理规划的报审:
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和收到设计文件后,由总监里工程师组织编制,专业监理工程师参与,编制完成,有总监里工程师签字后报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审批完成后,由总监理工程师报建设单位。当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中有重大变化时,需调整监理规划,调整完毕后重新报批,监理规划批准后方可实施。
监理单位监理规划的审查内容:
1.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和监理目标;
2.监理组织机构审查,包含(监理人员配备和组织机构);
3.监理工作计划的审查;
4.工程质量、造价、进度控制的方法审查;
5.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理工作内容的审查;
6.监理工作制度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