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常说“明天和意外不知哪个先来临”,受到伤害的可能性也是无法完全避免的。当我们的人身受到伤害时,我们应对伤情进行相应的鉴定,关于《伤情鉴定》的那些知识,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什么是伤情鉴定?所谓伤情鉴定,是指确定受害人被伤害的程度,即确定其机体组织结构的破坏、功能障碍及心理、精神方面的影响和损害程度的过程。 如果经鉴定达到轻伤,则应当由侦查机关立案,检察机关进行公诉。二、伤情鉴定由谁来鉴定?一般由具有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三、伤情鉴定有什么用?是判断对人体造成损伤的侵害行为能否构成刑事犯罪、构成何种程度刑事犯罪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刑罚轻重、赔偿协商等事项的考虑因素。四、伤情鉴定依据的标准及等级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主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发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作为鉴定标准,对特定类型损伤的鉴定需结合其他相关文件判断。标准中将鉴定伤情的级别分为三级,分别是重伤、轻伤、轻微伤:1、重伤: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2、轻伤: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1)轻伤一级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中度损害或者明显影响容貌。(2)轻伤二级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轻度损害或者影响容貌。3、轻微伤: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小检提示:司法鉴定上所称的轻微伤、轻伤、重伤与我们在医院看病看伤所称的伤情有本质差异,两种在概念和体系上完全不同,通俗点概括,可以认为是“轻伤不轻,重伤很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