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的中止:
1. 须存在中止的法定事由。包括:不可抗力;其他障碍。
2. 中止的法定事由须存在或发生于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
中断:
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法律依据】
根据《诉讼时效司法解释》第十二条之规定,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的,诉讼时效从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之日起中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