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项目
反映本期经营性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应付福利费、应交税金、其他应付款中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部分以及应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的增加。
计算公式:期初(各应付之和)-期末(各应付之和)。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如何计算?相关内容延伸: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是什么意思
本项目可根据“应付帐款”、“应付票据”、“应付工资”(经营性应付工资,不包括应付工程人员工资)、“应付福利费”(经营性应付福利费,不包括应付工程人员福利费)、“应交税金”(包括所得税、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不包括与投资活动或筹资活动有关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印花税)、“其他应付款”、“其他应交款”等帐户的期末期初余额的差额计算填列。
不过,在填列此项目时,如果存在非正常原因而引起的“应付项目”的减少,应当予以剔除。
例:A公司核销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5000元。根据公司会计制度的规定,应作“资本公积”的增加:
借:应付账款5000
贷:资本公积5000
此项业务不会引起利润的调整,也与现金流量无关,但在以净利润为起点调节现金流量时,若“减:应付账款的减少”5000元,则会使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减少5000元,从而造成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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