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快递员持刀闯入女住户家,转走4000元,逃跑时还对一年近六旬的女防火员图谋不轨。
2022年1月11日,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北京密云法院以犯抢劫罪和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2021年4月8日10时许,男子金某利用其快递员身份谎称上门取件,闯入北京市密云区某小区女业主王某家中,持折叠刀相威胁,将王某账户内的4000元通过微信扫码方式转走后逃离现场。
同日12时许,金某在逃跑途中经过北京市密云区某桥处,又持折叠刀对在该处进行护林防火巡逻的58岁女子张某进行威胁,甚至欲强行同其发生关系。因张某呼救,金某未能得逞。后金某逃至某检查站时被民警查获。金某家属已退赔被害人王某4000元。
金某自愿认罪认罚且签字具结,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
辩护人认为,金某到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且在抢劫犯罪过程中未采用暴力手段对被害人造成伤害,强*罪系犯罪未遂,应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金某已退赔被害人损失,建议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抢劫他人财物,侵犯公民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已构成抢劫罪;金某违背妇女意志,以胁迫手段欲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已构成强*罪,依法应予惩处,并与其所犯的抢劫罪实行并罚。
金某已着手实施强*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法院对金某所犯强*罪依法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鉴于金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其家属代为退赔全部赃款,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根据金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犯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一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罚金十万元;犯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