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说,随着司法制度的完善,对于有错必究的法律制度的完善,没有人愿意去办理假案和错案,也不敢去办理错案,要是办理错案,被查出来,经办人付出了的代价是比较高昂的。既然没有错案,法院判决公平合理判决,没有错误,你的上诉和申诉,上级法院对你的二审是不会改判的,都是维持原判。法官的法律知识不会比律师差,要是律师能掌握案件判决中的漏洞,或发现有新的审判判决违法漏洞是很难的。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徇私枉法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此严重的对于玩忽职守罪的办理冤假错案的处理规定,谁没有事情,还敢冒风险去办理冤假错案,毁了自己的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