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了更好的促进甲、乙双方业务的双赢互利,进一步强化品牌效应及扩大市场份额,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与乙方达成材料/设备采购战略合作(以下简称战略合作)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合作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材料名称:。

2、合作品牌:。(材料规格型号及采购报价详见附件二)

第二条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3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 合作方式

1、甲、乙双方直接签署合作协议,建立合作关系,甲方根据需要选用乙方的产品。

2、甲、乙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后,乙方为甲方指定的材料/设备供应商,负责向甲方

提供产品的采购价格,保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在甲方项目所在地区内的最低售价,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报价采取书面清单报价。

3、甲方应在同等质量、价格的基础上优先考虑乙方所供应的材料/设备。

第四条 材料/设备质量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应的材料/设备质量,乙方在提供材料/设备的同时,应当向甲方提供相关材料/设备的货物清单及、质量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及其他有效资料的原件,确保供应给甲方的材料/设备为合格产品,供应前乙方提供供应材料的样品两份作为封样。如现场检测不合格,乙方承担由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2、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给甲方同一品牌、等级、规格的材料/设备,乙方不得以其他品牌、等级、规格的产品冒充甲方所确定的材料/设备。如出现此类情况,乙方须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且甲方有权更换供应商。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以甲方招采中心、监理单位及现场甲方项目负责人签署的书面文件为准。

第五条 产品价格

1、乙方应在合作协议签订后将材料/设备的采购价提报至甲方,协议期内乙方须保证每季度更新一次合作协议内产品的采购价格并提报至甲方。

2、乙方必须要规范市场价格体系,保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设备在同一地区内的最低售价,乙方如有价格变动需提前一周时间通知甲方负责人,同时将该材料/设备的价格提供给甲方(以传真件或盖章的报价清单为准),如乙方市场价格体系变动未及时通知甲方并影响甲方利益的,甲方所受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付款

1、乙方在按照签订的采购合同办理付款手续时,须提交供货交接验收证明、乙方银行的户名及账号的证明并加盖公章以及提供与付款金额相等的正规增值税发票。乙方在以上文件齐备后,方能申请付款。

2、具体付款方式以乙方签订的采购合同付款条款为准。

第七条 其他

1、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资质、证照等相关资料。

2、双方随时根据市场情况,对材料价格进行信息交流协商调整。

八、争议解决

在履行本合作协议时产生各种纠纷,应当由双方代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定州市人民法院管辖。

九、协议生效及持续合作

1、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协议附件作为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自双方签订本合作协议之日起生效。

3、合作期满,双方可续签协议以及继续合作,续签新协议时,本协议自动作废。

4、合作期满,双方不再签订协议的,如双方发生采购行为的,仍可采用本协议内容。双方另有协议的除外。

十、附件

1、附件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附件二:材料规格型号及采购报价清单。

甲 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