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以其行为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
成年人能够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以自己的意志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为自己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对自己实施的行为承担完全的法律后果。
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只要不欠缺辨认自己行为的能力,具有一定的劳动收入且劳动收入能维持其生活的,也被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7岁的小陈靠着贩卖自己做的手工艺品赚钱养活自己,某天他借了老张一万块钱,事后却以自己未成年为理由拒不还钱。小陈自以为有理有据,结果法院还是判决小陈应当偿还对老张的欠款,因为他虽然是未成年人,但同时也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所以他的借款仍然要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