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起算点为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而且如果自该权利受损之日起时间已经超过了二十年,法院不再予以保护,也就是说,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特殊情形下,可依申请延长)。

所谓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后,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即超过诉讼时效,债权人丧失胜诉权)。

那么,如果所诉请的内容已经超过诉讼时效,当对方提起诉讼时效抗辩时,在什么情形下还有机会胜诉呢?

1.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需要履行债务的当事人继续履行或者部分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放弃了诉讼时效的抗辩权。

例如甲向乙借了1万元后约定2020年1月1日还款,此后3年,甲未还款,乙也未向甲催讨。2024年某月某日,甲手头宽裕了,又主动向乙还款,就可以认为甲放弃了诉讼时效抗辩的权利。

2.诉讼时效届满后,当事人表达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或者双方达成还款协议的),但还没有实际履行的,可以视为对债务的重新确认。

如前,2024年某月某日,甲在乙向其追讨借款的时候,答应会把钱还给乙,那么,也可以据此认为甲放弃了时效抗辩。

3.诉讼时效届满后,当事人表示自愿履行义务后,又反悔的。

如前,2024年某月某日,甲答应了乙会在当天安排还款的,但甲又反悔了没给钱,也可以视为甲对于之前的诉讼时效放弃抗辩权。而且从甲同意还款但未实际还款的次日起重新计算诉讼时效。

4.时效届满后,债务人自愿与债权人签署了以物抵债协议,可以视为同意继续履行债务。

如前,2024年某月某日,甲准备把家里一幅价值2万元的画抵给乙,用来抵消这笔1万元的债务,签了书面协议书,即使最后没把画拿给乙,也可以视为甲放弃时效抗辩。

5.时效届满后,债务人在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协议上签章确认的(或者在债权人的催款通知中签章确认了欠款事实的),可以视为债务人同意继续履行。

如前,乙在2024年的某月某日告诉甲把债权转给了丙,让甲在乙、丙之间的转让协议上签名确认,甲也自愿签了名,则可以视为甲重新确认了债务。

6.时效届满后,债务人向债权人发出减免部分债务的请求,可以认定为债务人容易继续履行。

如前,2024年某月某日,甲向乙提出能不能只还8千,这是无论乙是否同意,都可以认为甲作出了同意继续履行债务的意思表示。

7.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同意继续履行债务的。

如前,乙在2024年某月某日提起诉讼,甲在诉讼过程中,一直跟乙协商还款的数额和时间,可以认为甲作出同意履行的意思表示,放弃了时效抗辩。

注意:时效抗辩作为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事先约定放弃,只能从当事人的行为及意思表示中认定其是否主动放弃了诉讼时效的抗辩权。

如果当事人的诉讼请求面临超过诉讼时效的败诉风险时,可以从上述情形中争取自身情况是否符合不受时效约束的条件,作为超过诉讼时效的补救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