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孙悟空,男,汉族,1976年6月12日出生,花果山人,住花果山水帘洞号,身份证号码:111111111111111111X,联系电话:88888888888。

被申请人:猪八戒,男,汉族,1972年3月4日出生,高老庄人,现住高老庄 ,身份证号362524197203042010,联系方式:99999999999。

申请执行依据:某某人民法院(2021) 民初 号民事判决书。

申请请求

强制执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货款400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4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5.77%自2020年5月21日起算至还款日止)。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某某人民法院2021年10月18日作出(2021)赣1023民初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申请人于本判决生效三日内支付申请人货款400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4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5.77%自2020年5月21日起算至还款日止)。现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为此,特向贵院申请给予强制执行。

此致

某某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