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乙、丙叁方经过平等协商,一致同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投资,特制定如下协议。

甲方:

乙方:

丙方:

经上述投资股东充分协商,就投资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

1、 公司名称:

2、经营范围:

3、注册资本: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第二条 公司以__ _代表为主要负责人全权负责公司的管理与经营,其他投资股东不参与经营管理,负责人需定期召开股东会。

第三条 公司注册期限

公司期限为20_年,自_年_年_12_月_25__日起。

第四条 投资股东股权设置

参股计划及规则:

募股规模:总股数为500股,有限公司有200股及40%,法人占有55股及11%,运营方占股25股及5%,募集股数225股,最终股数以公司上市前从新设计确认。募集完成后,资金实行封闭式运作,经营正常的情况下不得进行增资扩股。

参股限制:

一、每股人民币10000元,每个股东最低持股数为1股,一股一票,单个股东最高持股数为30股,发起人可增至80股,代人持股总数不得超过20股,并需与公司签署三方协议。

二、股东可同时在分公司参股,规则与此相同。

股权转让:

一、股权只能转让,不能退股。如放弃股权,则该股权收益列入公益活动捐献。

二、股权可以溢价转让,为保证新股东的”赢利”系数,每股转让溢价不得超过25%。应以股东、候选参股者、其他人员的顺序转让。

三、投资方式

丙方以_任职服务期间工资薪酬__作为出资,投资额:_25_万元人民币,占投资股权_25_股及5%。

丙方自愿入股参与有限公司的管理运营工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年终按照参股份额比例予以分红。

e) 盈余分配

盈余分配:管理方负责公司的全权管理,其他股东不得参与,管理方按照股东的投资比例保证股东每年收益率分红,管理方根据每年的经营情况向股东会作财务汇总及财务报表,如果管理方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股东有权取消管理方的管理资格。

f) 入股、退股、出资的转让

1、入股:

1、需承认本合同;

2、需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股:

1、无不可抗拒力量三年内不得退股;

2、管理方未能履行其合同约定,股东有权提出退股;

3、退股需提前一个月告诉其他公司股东并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

4、退股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5、未经公司股东同意而自行退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第三条出资的转让:允许公司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公司股东有优先转让权,转让价格按公司运营届时所有资产比例核算。不得转让公司现有股东以为的第三方。

第四条股东在公司任职服务,则股权在;若股东不再为公司服务时,其股权(干股)由甲方收回,股东不能享有当年及以后年终分红。

7、 公司负责人及其他公司股东的权利

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1、甲方为公司负责人。其权限是:

a)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b)对公司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c)公司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d)支付按其所占公司股份所承担的债务;

e)公司人员在需要情况下招聘人员 及培训;

f)审批日常开支及管理公司所有财务。

2、其他公司股东的权利:

a)参与公司前景所提供可行性方案与报告;

b)听取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c)检查公司经营情况;

d)共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e)公司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f)股东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各股东所得股权以及分红等情况。

g)甲方根据丙方的工作表现,授予丙方虚拟股。丙方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利润的分配权,不得转让和继承。

h)在合作期间,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与甲协商由干股向资金股转化;

i)丙方若有不当行为造成公司声誉损失,则应负全责;

j)在公司正常运营的时间内,丙方可向甲方提供有效建议或意见;

第八条禁止行业

1、未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禁止任何公司股东私自以公司名义进行非公司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公司,造成损失由其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公司股东经营与公司竞争主流的业务,如需经营,须经甲、乙、丙三方同意方可。

3、如公司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公司实际损失赔偿。

i) 公司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公司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1、公司期届满;

2、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终止公司关系;

3、公司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4、公司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b)公司终止后的事项:

a)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b)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公司股东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c)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公司股东出资多少,先以公司共同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公司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公司股东之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公司事业发展的原则预以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公司注册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公司股东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公司投资股东各执一份。

公司股东签名: 盖章

公司股东签名: 盖章

公司股东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