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业主对物业不满意可以不交物业费

一、民法典业主对物业不满意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业主如果要拒交物业费,需要有合理的理由,比如:

1、物业公司不合规收费

如果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质量不合格,代表物业公司没有履行物业合同,业主可以依法追究违约责任,要求继续履行、赔偿损失,但不能以此为理由拒交物业费。

2、房屋未交接

如果购房者购买的是期房,开发商还未通知接房或者是购房者验收房屋屋不合格,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开发商承担。

3、二手房原业主拖欠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所以说,业主与物业使用人对物业费是负有连带责任的,如果原业主不缴纳的话,物业使用人就需要缴纳物业费。

二、对物业服务不满意怎么办

物业管理公司是服务性的企业,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管理办法对住宅小区实施管理,所以物业对于小区的发展也是影响重大。如果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意,可以交由小区业主委员会向物业公司提出交涉,协商不成,业主可以向房管部门和物业管理部门投诉,如果大部分业主对物业公司不满,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解聘物业公司。业主们还要注意以下几点内容。

如果业主们想要更换物业公司,还需要调和相关单位的关系,包括发展商、业委会、原物管企业、新物管企业间的关系,对于顺利更换,尤为重要。其他方面的支持主要是指法律支持、物管顾问、财务顾问提供的专业支持。还有政府主管部门提供的政策支持、指导。

原物管的撤出是非常困难的,如发生拒不交出物业的情况,需要请政府主管部门协调。交接工作是一项繁琐细致的工作,精心安排交接内容、日程、使工作条理化、清晰化,把有损于产权人、使用人利益的几率降到。为使更换物业公司的行为具备充分的群众基础和法律依据,首先应召开产权人大会并做好保密工作,防止过渡期出现管理真空。

交接中涉及的内容繁多:设计方案,配套设施,运行记录,外网联络,固定资产,管理费余额及管理基金等等。财务交接很重要,在正式交接之前,双方做好充分的准备,业务对口交接。各项工程交接要注意由专业人员分成电气、暖通、土建等小组,参照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及设计要求,对接收工作内容中各条款逐项核对,确保各项指标符合标准。